一. 借書證申請與補辦
1. 借書證申請辦法 (修讀學位的學生證即是借書證)
2. 借書証遺失補申請辦法
二. 館藏查詢
從 圖書館主 畫面點選「書目查詢」進入書目查詢畫面,再點選「館藏查詢」即可進入圖書館藏查詢。 選擇您所希望的查詢條件輸入查詢條件(如書名、作者、出版者、標題、集叢、國際標準號碼ISBN/ISSN、關鍵字等), 再點選「送出查詢」,電腦便會依據您所輸入的條件開始查詢。
三. 線上預約
1. 在圖書查詢結果的「詳細書目館藏」資料清單中,有「狀態」及「加入預約清單」兩個欄位,如果「狀態」欄位顯示「借出中」時, 即可點選「加入預約清單」欄位中的「加入清單」核取方塊,將該筆書目加入預約清單中。 之後按下「加入預約清單」按鈕即可將選取的書目加入到您的預約清單中。
2. 在您按下「加入預約清單」按鈕後,會進入預約清單明細畫面,會列出您所選取的所有書目資料,等待您點選「預約」核取方塊, 進行預約確認。在確認您所選取的書目都點選之後,便可按下「預約確認」按鈕,在詢問您的帳號及密碼後, 電腦會檢查您的預約權限,進行預約。若您在使用期限中、無停借中或預約書籍未超過預約上限時,電腦便會顯示預約成功,完成預約手續。
四. 圖書捐贈辦法 為鼓勵各界踴躍捐贈,以豐富館藏資源,期盼本校師生同仁、校友及社會賢達均能共襄盛舉。
1. 受贈原則 1) 接受福音派信仰之神學、教義、新舊約註釋、教會歷史、宣教、聖經輔導、及實踐神學等類圖書、期刊及多媒體之贈予。 2) 圖書資料破損不堪使用(或有發霉、污損、蟲蛀者);套書殘缺不全者,不予收藏,惟有特殊參考價值者不在此限。 3) 圖書資料內容為小冊子、影印本、筆記書、剪報資料等,或書籍內有劃線、註記、圈點過多者,不予收藏,惟有珍貴史料價值者不在此限。 4) 有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虞者(如盜版、翻印者),不予收藏。
2. 可採郵寄或逕送「105 台北市南京東路四 75巷30 號•改革宗神學院圖書館收」。
五. 圖書推薦辦法
1. 為了避免同一本圖書有過多的複本,因此請在提出推薦前,務必先查詢本館館藏之後,再提出申請,以免浪費資源。
2. 請將您所要推薦的圖書詳細資料,電郵E-mail: crts@crts.edu,標題請註明「圖書推薦」即可,收到之後會盡快回覆您。
一. 圖書借閱規則
1. 借閱冊數與天數
讀 者類型
可 借冊數
借 閱天數
續 借天數
預 約冊數
保 留天數
逾 期罰款
逾 期停借天數
一 般教師
14
30
3
5
0
短 期教師
7
1
其 他
2
50/週
補 充說明
特 殊館藏
多 媒體館藏
2. 借閱注意事項 1) 當季課程指定之閱讀書籍、聖經、工具書(辭典、百科全書、地圖、經文彙編、語言文法書等)為不可外借書籍。 2) 期刊可以借閱,每人每次僅限 2 册。 3) 老師如因教學或研究之需要,需要借閱特殊館藏資料,需要事先向圖書館預約。
3. 逾期處理辦法與罰則 1) 逾期者,將暫停借閱權限,待罰款繳清,經圖書管理員註銷後,方可恢復借閱權利。 2) 逾期繳交罰款。還書時,應填寫【逾期罰款繳費單】,與【罰款】金額一併投入還書箱旁的罰款箱, 以便館方恢復您的借書權限。 3) 經圖書館自動逾期通知郵件提醒後,超過一個月逾期仍未還書和繳交罰款者 ,將提交教務會議討論懲處。
二. 借書
1. 進入學校圖書館網站:http://www.crtslibrary.net
2. 先讀者登入,輸入讀者號 Axxxxxxxx(學號)及密碼(預設為000,可自行更換)
3. 確認系統顯示之身分無誤
4. 直接輸入書籍背面的登錄號A000xxxx
5. 確認系統顯示書名無誤
6. 完成借書手續(建議您將應還日期謄錄至隨身備忘錄)
三. 還書
1. 直接將所借書籍放至本學院之還書箱中,即完成還書手續。
2. 逾期者,請按上述【逾期處理辦法與罰則】辦理。
四. 續借
1. 進入圖書館網站: http://www.crtslibrary.net
3. 勾選要續借圖書資料末端的核取方塊,按下頁底按鈕執行續借,完成續借手續。 (建議您將應還日期謄錄至隨身備忘錄)
一. 除購買新書或多媒體歸還(其書名、作者、版本應與原書完全相符)外 ,另需繳交逾期罰款,350 元為遺失或毀損書籍逾期罰款之最高上限。
二. 若無法購得遺失或毀損的書籍或多媒體,或者該書籍、多媒體已經絕版,則按該書定價的兩倍 (以外幣定價者,依當日匯率換算後二倍計價)賠償,另再加繳逾期罰款 (但以 350 元為上限)。
一. 請確實依著作權法及相關規定,在合理使用範圍內從事重製(影印、列印、掃描、錄影、 攝影、複製等)行為,單件 資料以三分之一且每人以一份為限。
二. 使用電子資源(包括電子資料庫、電子期刊及電子書等)請先閱讀出版社之相關規定及版權聲明, 並請務必確實遵守使用規 範。勿利用任何軟體,有系統且大量卸載內容,以免損及學校聲譽及全校使用權利。
三.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一旦違反相關規定經查證屬實,讀者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並停止其使用權。